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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西渭南技术学院一名女生持刀刺伤6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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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8-12-10 23:37:46 |只看该作者 |倒序浏览
本报渭南讯(记者 张军建)12月8日晚,在渭南技术学院新校区发生一起校园惨案,在学校女生公寓519宿舍,几名女生发生厮打过程中,一名女生持刀连续刺伤6名女生。<br /><br /><p style="TEXT-INDENT: 2em">12月8日22时许,渭南技术学院新校区雅园2号女子公寓519宿舍,该校电子系二班、四班几名女生发生冲突,在厮打过程中,女学生程某突然拔出身上的匕首一阵乱刺,连续将刘某、田某等6名女生刺倒。见到有人流血,宿舍内外乱作一团。学院领导以及老师们立即赶到现场,6名伤者被120急救车紧急送往渭南市中心医院抢救。程某被随后赶到的民警抓获。</p><p style="TEXT-INDENT: 2em">昨日上午,在渭南技术学院新校区,记者看到该学院雅园2号女子公寓一楼就是该学院领导办公的地方。</p><p style="TEXT-INDENT: 2em">在渭南技术学院,该学院史亮院长称,此事由学院办公室负责让记者找学院办公室。在学院办公室,一位女工作人员称,此事学院已经报案,具体情况到公安局了解,随后就拒绝了记者的采访。</p><p style="TEXT-INDENT: 2em">昨日下午,在渭南市中心医院,据医护人员介绍,6名学生有4名学生胸部被刺伤,2名学生胳膊被刺伤,其中刘某因伤势严重还在重症监护室,尚未脱离危险。</p><p style="TEXT-INDENT: 2em">据警方介绍,7名当事人都不满18岁。警方将程某抓获后据其交代,12月3日7时许,因为去宿舍时敲门声比较大,程某与女生田某发生冲突,两人厮打起来,随后被人劝开。12月4日22时许,田某带了十几名学生冲到程某的宿舍,又发生厮打。12月5日,田某再次带了十几名学生来到她宿舍找程某。当时程某未在宿舍,田某打电话给程某进行恫吓。当时程某吓得一晚上没敢回宿舍。12月8日22时许,田某再次带了十几名学生来到程某的宿舍,一见到程某,田某冲上来就打了程某两耳光。</p><p style="TEXT-INDENT: 2em">程某还手时被几名女生打倒在地。程某爬起来掏出身上的匕首,一阵乱刺,连续刺伤6名学生,在双方撕扯中,程某的手部被刀划伤。</p><p style="TEXT-INDENT: 2em">事后,程某离开现场,到学校附近的诊所将手部进行了简单的包扎,在返回学校时,在学校门口被民警抓获。程某称,事发前,匕首是她乘坐出租车时无意中在车上捡的。</p><p style="TEXT-INDENT: 2em">昨日下午,程某已被警方刑拘,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调查中。</p><p style="TEXT-INDENT: 2em"><strong>花季少女以暴制暴背后的真问题</strong></p><p style="TEXT-INDENT: 2em"></p><p style="TEXT-INDENT: 2em">只因区区小事,渭南技术学院新校区女生田某三番五次纠集同学去“教训”另一名女生程某,程某在被围殴的情况下竟然掏出身上的匕首,连续刺伤6名学生,后被警方刑拘。</p><p style="TEXT-INDENT: 2em">“现在的孩子到底都怎么了?”这起事件带给我们的是不理解甚至震惊。现在去讨论当事人孰是孰非已不重要,因为不论是拔刀相向的程某,还是被刺流血的学生,其实都是受害者。</p><p style="TEXT-INDENT: 2em">笔者留意到一个细节:渭南技术学院史亮院长称,此事由学院办公室负责。在学院办公室,一位工作人员称,此事学院已经报案,具体情况到公安局了解,随后就拒绝了记者的采访。很显然,从引起冲突的12月3日,到发生血案的12月8日,学院对于这起事件采取了一种“不作为”的态度,如果校方在之前就采取干预措施,完全可以避免悲剧的发生。</p><p style="TEXT-INDENT: 2em">帮助孩子解决在学校遇到问题的办法很多:教给孩子在面对冲突甚至危及自身生命的时候,如何保护自己又不伤害别人;告诉孩子什么情况该忍耐,什么情况可妥协;给孩子示范只有心平气和才是平息事态的绝佳办法。尤其是不能让暴力伤害形成习惯和风气。</p><p style="TEXT-INDENT: 2em">遗憾的是,渭南技术学院并没有如此做,这或许还是以前只追求学生学习成绩,而忽视培养学生身心健康的教育体制惯性使然。如果真是这样的话,那么发生在渭南的校园惨案可能就不会是最后一起了。事发后再讲什么加强素质教育、对学生进行心理干预,就显得为时晚矣。“亡羊补牢”不是我们应该做的事情,因为我们“亡”的不是“羊”,是承载我们希望的孩子。三秦都市报</p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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沙发
发表于 2008-12-10 23:39:30 |只看该作者
来自:深圳市 8小时前[热帖]腾讯网友:<br />[正当防卫]<br />正当防卫,看法官会怎么判了!沙发哟<br />盖楼(回复) 支持(2927)反对(20) 参与辩论(20)<br /><br />来自:吉林市 7小时前[热帖]腾讯网友:<br />人不犯我,我不犯人。人若犯我,我必犯人!再欺负人就是这个下场。强烈建议:释放此女生!应该把此女生保送军校。<br />盖楼(回复) 支持(2738)反对(25) 参与辩论(15)<br /><br />来自:黔西南州 7小时前[热帖]腾讯网友:<br />[正当]<br />这么多人打人家一个人,为什么不可以刺。难道又是给人家脱衣服扇耳快?<br />盖楼(回复) 支持(1908)反对(1) 参与辩论(5)<br /><br />来自:202.249.211.* 8小时前[热帖]腾讯网友:<br />给喜欢欺负人的学生一个警告<br />想欺负人就做好被刺的准备!<br />盖楼(回复) 支持(1096)反对(0) 参与辩论(3)<br /><br />来自:菏泽市 7小时前[热帖]腾讯网友:<br />兔子急了还咬人呢 何况是有人格的人呢 一些人不要欺人太甚 否则会遭报应的<br />盖楼(回复) 支持(837)反对(0) 参与辩论(4)<br /><br />来自:白山市 7小时前[热帖]腾讯网友:<br />被刺是罪有应得,田某也太狂妄了吧!<br />盖楼(回复) 支持(541)反对(2) 参与辩论(2)<br /><br />来自:宁波市 6小时前[热帖]腾讯网友:<br />欺负人无罪,自卫坐牢,抗拒就过年回家,坦白牢底坐穿<br />盖楼(回复) 支持(406)反对(5) 参与辩论(4)<br /><br />来自:唐山市 7小时前[热帖]腾讯网友:<br />田某如此嚣张 大家查一下 送到非洲去得了。<br />盖楼(回复) 支持(353)反对(3) 参与辩论(6)<br /><br />来自:辽宁省 7小时前[热帖]腾讯网友:<br />给她们一个说法,欺负人的下场就应该这样,巾帼不让须眉!<br />盖楼(回复) 支持(328)反对(1) 参与辩论(1)<br /><br />来自:承德市 5小时前[热帖]我耶_出沉 [等级一]<br /><br />支持程同学,干得好。这个社会就得靠自己维权,法律不顶用,法律和人一样,欺软怕硬,以后还这样就没人敢欺负你了。<br />程同学是正当防卫。<br />盖楼(回复) 支持(148)反对(3) 参与辩论(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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~往事如风不再追忆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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板凳
发表于 2008-12-12 04:50:47 |只看该作者
为什么见到有人流血了,学院领导以及老师们才会立即赶到现场呢???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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