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09届毕业生毕业前补考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系(部):
为了加强教学管理,严格执行学业考核标准,树立良好的学风、教风和考风,我院将统一安排2009届毕业生毕业前补考工作。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补考课程范围
1.2009届毕业生毕业考试成绩不及格的课程。
2.2009届毕业生在校期间所有成绩不及格及未能正常参加考试的课程。
二、补考时间与地点
1.毕业考试不及格课程的补考时间:5月23日 地点:南校区(五区)多媒体教室一楼 北校区一楼多媒体教室
2.在校期间所有成绩不及格课程的补考时间:5月24日。 地点:南校区(五区)多媒体教室一楼
三、补考工作要求
1.本次补考工作由教务处统一安排,各教学系(部)协作参与组织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,认真做好宣传和教育工作,把具体安排和要求及时通知到学生,并做好补考手续的办理工作。
2.考察课、上机课、音乐专业课、装潢专业课、英语口语、听力课的具体补考时间、地点及监考教师由各系自行安排;其他课程的补考时间、地点及监考教师由教务处统一安排。
3.各系将毕业生参加补考的学生名单进行汇总,并及时下发通知学生。
4、各系教学管理人员应认真核对毕业生在校期间各门功课成绩(包括实习成绩),以便对此次补考课程进行准确统计,在5月20日前上报教务处。
5、各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评阅试卷和报送成绩。根据成绩管理办法,考试成绩一式2份,系(部)存档一份,另一份报教务处。
四、学生注意事项
1、往届结业生补考请直接到教务处办理相关手续。
2、参加补考的学生,请认真核对有关信息,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补考。考试时应携带本人学生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,两证不齐全或证件不符合要求者不得入场。如有证件丢失,请提前补办或由教学系出具证明,并在证明上贴照片且加盖系公章。
3、本次补考不接受任何原因的缓考,凡不参加补考者,视为自动放弃毕业资格。学生参加考试时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,如有违规,直接取消毕业资格。 教务处 2009年5月4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