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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李春江赢得“重赛案”,能否赢回人脉和道德的审判?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我恨我痴心    时间: 2009-2-18 19:44
标题: 李春江赢得“重赛案”,能否赢回人脉和道德的审判?
事件回放:

1、北京时间2008年9月1日,中国18岁以下青年队在亚青赛对阵叙利亚的比赛中,由于抗议裁判的判罚进而罢赛,而被亚青赛组委会判0-20负于叙利亚。罢赛事件发生在比赛第三节还有6分13秒的时候,当时中国队仍以46-41在比分上领先。但当中国队主帅李春江吃了裁判一记技术犯规之后,他带着球队离开了球场以抗议裁判的判罚。



我们在看到这则报道的时候,我们的媒体和球迷已经给李春江的裤子开了条缝——“罢赛门”,个人认为李春江当时的做法其实就是为了给裁判施压,根本没有想过“罢赛”的事情,但裁判过来警告并劝诫之后,他依旧犯高傲的姿态,有句话叫“经验主义害死人呀”,他以为自己还在CBA,加之裁判对“度”已经超过了当值裁判的“度”,李春江的“聪明”,不得不承认的是裁判也有些反应过激,如果许多东西都上纲领上线条,那么中国的官场还有那么多“风骚独领”?当值裁判肯定是从严从紧地在执行“罢赛”的规定。
  这一事件也许给我们的最大启示就是:国际比赛玩的是国际规则,就像前不久的北京奥运会,是世界的奥运会,玩的是世界的规则。做人不能太“李春江”般的随便?




2、“2009年2月15日,2008—2009赛季CBA职业联赛常规赛第36轮天津荣钢和广东东莞银行队的比赛在天津体育馆进行,距离第四节比赛结束还有14.7秒时,广东队员投球中篮以116:114领先。当距离比赛结束还有6秒(实为6.8秒)时,天津队员王浩在外线命中三分,天津队以117:116反超广东队。此时,记录台宣告员发出广东队请求暂停的信号,但是,由于现场观众欢呼声太大,临场裁判员和技术代表、记时员等均没有听到暂停的信号,比赛继续进行(此时,比赛计时钟仍在走动),广东队两次投篮不中,直到比赛结束,天津队与广东队的比分仍然显示是117:116。当即,广东队主教练李春江到记录台提出异议,询问记录台为什么不给予广东队暂停?临场技术代表经过核实,确认广东队在天津队员王浩投篮出手前已提出暂停请求,而且,记录台宣告员也发出了广东队请求暂停的信号,按照《篮球规则》第18条投篮得分时,非得分队有权请求暂停的规定,技术代表当场决定给予广东队暂停,重新比赛6秒。此后,广东队在前场掷界外球,该队外援积臣篮下扣篮得分,广东队以118:117领先。离比赛结束还有3.3秒时,天津队请求暂停,因天津队暂停次数已全部用完,请求被拒绝。天津队随后从端线外掷球进入前场,但没能再次得分,全场比赛结束锣响,本场比赛广东队获胜。赛后,天津荣钢队口头向主办单位提出申述,并且于次日上午向联赛办公室递交了情况说明。”

北京时间2月17日消息,中国篮协公布了对于津粤之战“6秒重赛”事件处理结果:当场技术代表由于“处理暂停不及时”被取消本赛季工作资格,广东118比117战胜天津这一结果不可更改。



我们应该感谢是广东球员的集体低迷表现,让李春江又一次赢得了证明和咆哮的机会,而这一次李春江就象挑战“极限赛”一样取得了“非家门口”的胜利。看到这,我们应该集体起立致敬、鼓掌为我们的技术代表、裁判、乃至我们教练的勇敢。笔者写到这不禁想问广大的球迷们:如果这是一次国际比赛,李春江还能胜利吗?李春江这次又错了吗?



我们必须认清楚多少球队多少场比赛死在了裁判的手里,我们的著名篮球专家提过,一个准联赛的水平、精彩程度可以通过整个联赛的绝杀次数去衡量和评判,我们球队的比分小了,绝杀多了,我们的球队差距和水平也就好了,可是我们的裁判今年扼杀了多少球队表演的机会?在多说一句,我们的球员最后时刻明显需要犯规,以前裁判不吹,非要讲球员推到、弄伤,其实这些需要一种默契?难道不理解默契?那为什么赛场外的默契那么的和谐和温柔……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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